三年里 千辆新能源汽车驶上苏城街头
2019/10/16 13:55:032303
市科技局消息,近日国家财政部、科技部、工信部、发改委下发《扩大公共服务领域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通知》,苏州正式列为第二批全国“十城千辆”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程试点城市。按照计划,在未来3年左右的时间,苏州将推出1000辆新能源汽车开展示范运行。
十城千辆,由国家科技部、财政部、发改委、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09年元月共同启动。主要内容是,通过提供财政补贴,计划用3年左右的时间,每年发展10个城市,每个城市推出1000辆新能源汽车开展示范运行,涉及这些大中城市的公交、出租、公务、市政、邮政等领域,使全国新能源汽车的运营规模到2012年占到汽车市场份额的10%。
2009年年初,科技部和财政部决定在北京、上海、重庆等13个城市开展试点工作。2009年12月,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由13个扩大到20个。当年年底,苏州市经由省财政厅、科技厅向财政部、科技部转报了《苏州市申报国家“十城干辆”示范计划规划方案》。方案初步确定,首先在城市公交系统率先示范、继而在专用车辆、广包车行业、旅游景区专用车、城市物流配送、车辆租赁商务模式等方面逐步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,并探索形成多种能源供给模式和与之相适应的基础设施。开展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行,对于苏州突破能源瓶颈、产业转型升级、古城保护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。
市科技局农社处负责人介绍,新能源汽车目前分为混合动力、纯电动和燃料电池汽车三种类型。混合动力汽车技术基本成熟,生产成本较低,因而是本次示范推广的重点。对纯电动和燃料电池汽车,由于技术复杂,生产成本高,短期内还不具备大规模推广的条件,但为形成相关技术储备、抢占未来汽车产业的制高点,有必要进行小规模商业化示范推广,因而也纳入了补贴范围。